close

益思科技法律-智權篇



博客來

博客來

嗨!

您正在找 益思科技法律-智權篇 這本書嗎?

這本 益思科技法律-智權篇 在博客來就可以買的到!

而且在博客來訂購 益思科技法律-智權篇 還享有優惠價唷!

還有博客來會不定期的舉辦一些如購物金贈送或是使用折價券折抵的活動,

購買 益思科技法律-智權篇 自己可以選擇是否要使用7-11取書(貨)服務,亦或是選擇使用宅配到府服務,真的很方便!

底下是 益思科技法律-智權篇 的內容簡介



智慧財產權,具備無體財產權的性質,與過去傳統的民法債權、物權等不同的特性外,且與產業實務運作緊密的結合,因此智權領域的法律,是相當多樣貌的而很值得探討的。

現代產業幾乎與智慧財產權相關,加上目前的產業特性與智識密集也有很密切的關連,使得智慧財產權成為商界的利器,本書即針對現代社會的需求,分別探討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及相關的法律,除了適合專業人士閱讀,也是適合一般大眾閱讀。

  • 出版社:翰蘆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03/05/31
  • 語言:繁體中文


商品網址: 益思科技法律-智權篇

博客來書店網路書局博客來網路書局博客來











晶理法:液晶、理工、法律



競爭法研究



行政執行法



國際貿易法



判解民法物權(修訂七版)



靠智慧變富有的祕密



分科:商事法



刑事訴訟法釋論(下冊)



2009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精)



2009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



基因體醫學研發創新與智慧財產權



刑事詰問技術















專利審查基準及實務(上)程序、發明(Ⅰ)篇(二版)



學位論文集:機會喪失.客觀計算



法律與資訊科技



司法言論之專業倫理與民事責任



醫療糾紛處理之新思維(一):以臺中地院醫療試辦制度為中心



物權與民事法新思維:司法院謝前副院長在全七秩祝壽論文集



全民健保之給付法律關係析論-



民事程序法實例研習(一)-(二版一刷)



公司章程之效力與界限:以英美法制為借鏡



專利審查基準及實務(下)發明(Ⅱ)、設計、新型、舉發篇(二版)



股東新股認購權之探討



智財小六法(二版)



民事訴訟法註釋書(二)



政府採購法解讀:逐條釋義(五版)



醫療人權與刑法正義



老師,我有話要說:學生權利守則-





博客來

商品網址: 益思科技法律-智權篇

博客來















▲只要有網路,人人都可以開店當老板,但使用未經授權同意的圖片、文字,就有可能違反《著作權法》。(圖/視覺中國CFP

網拍當道,只要有網路,人人都可以開店當老板。智慧型手機的發達普及,只要喀嚓輕輕一按,就可以輕易擷取圖片與文字,也讓商品上架更為方便!然而,在這方便的背後,卻蘊藏著觸法的可能!

《著作權法》第91條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第92條則規定,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

許多民眾買了商品卻發現不適用,或者在淘寶網購買商品後欲在其他拍賣網站轉賣,為了貪圖方便,直接擷取官網或前手賣家所拍攝的圖片、文案,又或者擷取他人部落格內美美照片作為自己的廣告,雖然省事方便,然而,這些未經授權同意使用的圖片、文字說明,均有可能構成《著作權法》第91條之重製,貼在自己的賣場上販賣又另外構成公開展示,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雖然此罪屬於告訴乃論,可以透過和解避免刑責上身,但告訴人會主張聘請攝影師、模特兒拍照已投注大量成本、心力,和解金往往高達一張照片萬元起跳,為了賣個數十、數百元商品,卻要付出數萬元和解金代價,值得嗎?

有些民眾遭告時,會說曾經詢問淘寶賣家表示可使用,殊不知淘寶網上正充斥著諸多未經授權使用之圖片,這些賣家亦是盜圖之人!且著作權無庸登記、註冊,只要作品完成,認定有原創性,就會受到保護。因此想當老板在網上賣東西,請先詢問原所有權人是否同意使用圖片、文案,不然就是自己拍、自己寫卡妥當!(本文轉載自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粉絲頁/作者王齡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監事)

好文推薦

給說法/酒測要扣除公差值?醉不上道最好

給說法/簽完手術同意書,醫生就可以免責嗎?

給說法/肉包包乾爹公開煽情對話內容構成「誹謗罪」?

給說法/鍵盤後的法律責任怒飆網友仍會誤觸法網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結合一群具有實務經驗的法官、檢察官、律師與社會賢達,為司法改革盡一份心力。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9FBDFBA875BD2E52
arrow
arrow

    pvx19lt31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