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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兩岸關係似乎有劍拔弩張之勢,共機「例行」繞台、片面啟用航線;而民進黨立委則要在《刑法》增列「敵人」罪,周泓旭案中北檢說「明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目前仍處於軍事武力對峙狀態」等。



要說大陸是「敵人」,兩岸是「敵對」關係,在很多地方也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例如,中共不放棄武力、許多飛彈對著台灣、打壓台灣國際空間等,但在許多方面也頗有矛盾,兩岸年年高升的總貿易量、許多觀光產業主要客源是陸客、少子化下陸生已成為支撐高教的因素之一等。

這造成了蔡政府的兩岸政策中一個很矛盾與兩難的局面。要把對岸當成「敵國」,但哪有敵國間會有如此頻繁的貿易活動?又怎麼會開放敵國人民來旅遊、念書?不怕木馬屠城嗎?要說讓兩岸回到「三不政策」的敵對路線上,台灣恐怕比大陸更承受不起。在這樣的矛盾中,陸委會「嚴正抗議」,要對岸「必須承擔影響兩岸關係的後果」,蔡總統推特的喊話,也就只是以「放話」來掩飾自己的無能為力而已。

這種「無能為力」的困境,來自兩岸之間愈堆愈高的敵意。所以,若蔡英文真有心要改變困境,就應對症下藥地消解敵意。要如何消解敵意?台灣主動開啟善意是也。要怎麼「開啟善意」?有一件是政府絕對有能力做到的,就是更公平地對待陸配,我們國民的家人。

據內政部統計,截至2017年底,在台陸配人數已超過33萬,約占全體陸、外配總數的64%。但一直以來,我們法律對於陸配卻似乎以一種「嫌疑犯」的態度在刁難。從身分證取得年限、考試服公職、婚前子女來台依親的限制,都比外配更嚴格,在在讓陸配成為二等新住民。

美國國務院公布的「2016年各國人權實踐報告」中,也指出陸、外配在取得身分證年限的不平等,外配婚後最快4年可取得台灣身分證,但陸配則需6年,而婚前子女來台的重重限制也是有違人倫。

這些規定的本意當然不在歧視,面對兩岸問題,如何在國安、新移民人權,甚至是台陸在政治社會存在的價值落差下取得平衡,本來就是相當棘手的問題。一方面,在統獨議題的兩岸探戈上,雙方爾虞我詐早不是祕密,國安一向是政府的重要任務;另一方面,政府也沒有足夠的人力、資源對陸配逐一察查。權衡之下,現行身分證年限或許就是?量各式風險後的妥協,期盼陸配在台生活相當時間後,更認同台灣的民主與政治價值,而後再發給身分證與行使參政等公民權。

即便如此,現行將陸配與外配「一刀切」的做法仍頗值得商榷。如身分證年限差異,究竟陸配較外配多出的2年等待期間,能否使其「更認同台灣價值」,或僅僅造成陸配對政府更多埋怨?陸、外配間的2年差異似乎沒有充分理由。

還有一點是較少人注意的,在《入出境移民法》的規定中,外國人取得身分證後超過5年,內政部即不得撤銷許可;但是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對陸配拿到身分證的撤銷,卻沒有時間的限制,加上抽象的撤銷要件,讓每一對陸配家庭都生活在「隨時可能被遣返」、「不穩定」的陰影中。任何差別待遇,政府都有盡力說明理由之責,也只有說得出理由的差別待遇,才能被人民接受。現行「一刀切」的做法並無法詳實反映各種現實情況。

至於可以怎麼做?也許未來可參考加拿大,以積分制方式,直接將教育、語言、對歷史了解等因素納入移民許可評判標準,不再以陸、外配身分區別許可要件,除了使評判方式更細緻,也令申請者更了解相關標準。

台灣應該要用什麼心態來看待陸配,是敵人,還是國民?要知道,陸配是台灣下一代的父母親,他們的家庭、親人已經深耕在台灣。也許會有人覺得,中共對台灣博客來網路書店這麼獨斷,啟用航線都不跟台灣協商了,幹嘛還要去保障陸配?實際上,要如何對待陸配,根本不用先看大陸怎麼做,國防、外交,乃至經貿衝突,皆與陸配無關。陸配子女將要在台灣求學、就業、茁壯,陸配跟每一位台灣人一樣,都與台灣牢牢實實綁在一起,都是生命共同體。

善待陸配,除堅持台灣的核心人權價值,這也可以當成化解兩岸敵意的起手式。(作者為法學教授、律師)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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